在牙买加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2024-03-29 06:40

一、用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

(一)如何登录使用“中国领事”APP?APP用户注册是否支持外国手机号?

答:当前,“中国领事”APP注册支持使用中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英国手机号,亦可用电子邮箱完成注册。

(二)邮箱注册或登录时显示请求异常,再次注册显示邮箱已存在怎么办?

答:此情况属于网络信号波动问题,可切换手机网络或稍等片刻后再次尝试,也可使用其他邮箱重新注册。

(三)如何在APP上进行实名认证?

答:注册后,填写本人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普通护照号码即可完成实名认证。完成实名认证的账号可为自己本人或他人办理业务。

(四)无中国普通护照或身份证人员,无法进行实名认证,如何使用APP?

答:如无上述证件,可使用他人已认证的账号申请,每个实名认证账号可为多人办理相关业务。为保证信息准确性,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需由他人代填资料的特殊情况外,其他申请人建议由本人自行完成在线申请。

(五)如何完成实人认证?

答:实人认证需进行人脸识别或其他生物特征核验,通过后可享受更多办证便利。此认证并非必须,未完成仍可递交申请,但可能需要与领事官员进行视频见面。

(六)注册认证通过后,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证件的流程是什么?

答:具体操作详见驻牙买加大使馆官网-领事服务-【护照、旅行证办证流程】。(参考链接:

http://jm.china-embassy.gov.cn/lsfw/202109/t20210911_10326759.htm)

二、业务类型选择

(七)我曾持有多本证件,如何选择现持证件类型?

答:请根据您现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证件选择证件类型。如申请人现持有效证件是出入境通行证,请选择“港澳台及其他旅行证件”。

(八)在牙买加出生的新生儿如何提交申请?

答:请在APP首页选择“护照/旅行证海外证件办理”,现持证件类型选择“无以上证件”,是否未满16周岁选择“是”,申请业务类型选择“办理护照/旅行证”,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办理。

(九)因公护照和香港特区护照业务应如何申请?

答:目前APP尚未开通办理因公护照和香港特区护照的业务。

如需办理因公护照,请发邮件至我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consulatecj@gmail.com或kingston@csm.mfa.gov.cn) 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如需办理香港特区护照,请联系香港入境事务处,网上提交办理申请,并将护照邮寄地址选择为“金斯敦”。我馆收到护照后会与申请人沟通到馆取证时间。(参考链接: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travel_document/index.html)

三、信息填报

(十)填写“个人信息”时,标注了“选填”的信息可以不填吗?

答:不可以。在填写个人信息环节,所有信息项目均需填写,如有关项目不适用您的情况,也请填写“无”或“不适用”,不要留空,否则您的申请可能会被退回。此外,所有的地址栏均需详细填写至门牌号。

(十一)“家庭成员”信息怎么填写?

答:此项为必填项目。请选择相应的亲属项,并按提示如实输入相关信息。家庭成员中父亲、母亲、配偶(如有)的信息均需填写,如有关家庭成员已故或已离异,也需填写有关亲属的姓名,并在“现住址”栏填写“已故”或“离异”,联系电话可填写申请人本人的电话。填写一名家庭成员信息后,请点击“添加家庭成员”填写下一人信息。如上述内容未完整填写,您的申请将被退回。

(十二)我的信息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答:一经提交,无法修改。如申请表基本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证件情况、居住地址、邮寄信息、联系人等)填写有误,无法再次修改,审核人员将作退单处理,您需重新提交新订单;如遇需进一步提供材料情况,审核人员会要求您补充材料后重新上传。请仔细核对您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免耽误您的申请。

(十三)姓名拼音怎么填?可以填我的外文名吗?拼音或外文名为何提示输入错误?

答:如办理护照,您的姓名信息应为简体汉字和标准汉语拼音,且与您的旧护照、户籍信息完全一致,不得填写外文名。如办理旅行证,在拼音处填写标准汉语拼音或外文名皆可,但请务必保证所填内容与出生证上的姓名信息完全一致,使馆将以申请人出生证上的姓名为准制证,如不一致,审核人员将不予通过,申请人需重新提交订单。

(十四)我的名字中有生僻字,APP中无法输入怎么办?

答:您可暂时不填或先以“?”代替,同时请就具体情况另作书面声明并本人亲笔签名,在“其他材料”栏目提交。审核人员将根据您提交的声明进行处理。

(十五)我姓吕,听说带“ü”音的字拼音拼写规则有变化,具体是怎样的?

答:根据国内主管部门要求,现行护照姓名拼音中,大写字母“Ü”用YU代替,如吕,用LYU拼写。有关拼写方式具体规则如下:汉语拼音中含有字母“Ü”的音节有4个,分别为LÜ(吕等字)、NÜ(女等字)、LÜE(略等字)、NÜE(虐等字)。在出入境证件姓名拼音中,LÜ、NÜ两个音节中的大写字母“Ü”转换为“YU”, LÜE、NÜE两个音节中的大写字母“Ü”转换为“U”。为方便申请人,我馆受理过程中一般沿用原有出入境证件的拼写方式为申请人制证。

(十六)“中国领事”APP中的电子签名有什么用?怎么签?

答:在签名环节,请仔细阅读APP中“国籍状况声明”有关内容,签署即代表您确认有关内容属实,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您可点击“手写签名”进入签名界面,并以中文正楷签名,该签名将被印制在新护照上,请认真签署。10周岁以下申请人无需签名,10周岁以上申请人需本人签署。

(十七)为什么我的电子签名总是保存不成功、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答:此情况属网络问题。电子签名加载速度较慢,建议签完之后耐心等待,不用反复签署提交。如果长时间无进展,可切换手机网络或把手机切换至横屏后尝试。

(十八)办理护照时,上传电子照片有何要求?

答:APP上传照片页面有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 6个月内电子近照,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片,须包括申请人整个面部和头部。面部或背景无阴影。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2. 面部需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可佩带眼镜,但镜片不得有颜色,不得因闪光、阴影或镜架等因素造成眼部轮廓模糊。

3. 不得戴帽子或头巾等饰品,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须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4. 照片尺寸宽33mm,高48mm,其中头部宽度在15mm至22mm之间,头部高度(从下巴至头顶)在28mm至33mm之间,头顶至相片上边沿距离在3mm至5mm之间,人脸下颚至图像下边沿距离不小于7mm。

如照片不符合要求(例如:尺寸不符、五官被挡、头部倾斜、未正视镜头、相片太暗、损坏模糊、背景杂乱等),须重新提交。如系统多次判定上传照片不合格,可继续提交申请,建议在“其他材料”栏再次上传证件照备用。您的照片是否合格最终将由领事官员人工判定。

通过APP办理护照时,上传的照片将被制作在新护照上,无需再提供纸质照片。通过APP办理旅行证时,除申请时上传照片外,来馆办理时需额外提供2-3张纸质照片。

四、身份验证、提交审核

(十九)我在身份验证环节已按系统提示反复尝试将手机拿远、拿近等操作,但仍未通过,该怎么办?

答:所有申请人均需由本人进行身份验证,包括未成年人(系统有明确提示由监护人代为进行身份验证的除外)。为提高验证通过率,建议您尽量在纯色背景(如白色墙壁)下进行身份验证,并保证脸部光线充足、均匀、无遮挡。

五、邮寄材料办理证件

(二十)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证件还需邮寄材料吗?如是,需邮寄哪些材料、什么时候邮寄?

答:如申请人在牙买加,通过线上审核后,需预约时间本人来馆办理。如申请人在伯利兹或开曼群岛,通过线上审核后,可将材料邮寄至我馆办理。相关流程及要求详见驻牙买加大使馆官网-领事服务-领事证件-护照旅行证-从伯利兹或开曼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须知(参考链接:http://jm.china-embassy.gov.cn/chn/lsfw/hzqz/sqxz/201503/t20150319_10326717.htm)

六、其他问题

(二十一)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证件,费用如何支付?

答:来馆办理后,按要求时间来馆领取证件,并现场刷卡支付,不可使用现金。

(二十二)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的护照,含有指纹信息吗?

答:APP无法采集指纹,需来馆办理时采集。邮寄办理的护照不含指纹信息。无指纹信息的护照可正常使用,但在中国边检入境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

(二十三)使用“中国领事”APP为未成年人办证,有哪些要求?

答:未成年人父母可通过APP代为提交护照或旅行证办理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未成年人需本人到馆办理,且至少由父母一方陪同。

(二十四)申请提交后可以撤回吗?

答:如提交申请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或暂时无需办理,可点击“取消订单”取消申请,如30天内累计取消次数达3次,会影响您再次提交新订单。

(二十五)通过“中国领事”APP办证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如何咨询?

答:如需咨询,请发邮件至consulatecj@gmail.com或kingston@csm.mfa.gov.cn。邮件请务必附上您的个人信息和系统报错截图。

申请人在办理证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基本都能从我馆官网有关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中找到答案。请您在办证过程中认真仔细阅读上述材料,严格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以免耽误您的办理。

中国驻牙买加大使馆将继续竭诚为广大同胞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牙买加大使馆 版权所有

地址:牙买加金斯敦10区海景大道8号 Tel:(1876)9273871 Fax:(1876)9276920

E-mail:chinaemb_jm@mfa.gov.cn